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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学校各类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4-01-09

关于做好学校各类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 

档案〔2024〕1 号

各部、各处室(中心)、各二级学院:

为认真落实国家档案法规和相关的业务规章制度,推进 我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、系统化,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 管理办法》(第 27 号令)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归纳如下,望 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参照执行。

一、技术要求

1.实体卷整理。依据《青岛工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》(附件 1),将收集齐全的文件材料,分类组卷、编写页码、档号、拟写案卷题名等进行预立卷。档号编写格式按《青岛工学院档案实体分类方案》(附件 2)。档案盒统一选用无酸牛皮纸盒。

2.实体卷审核检查。案卷整理完成后,用 A4 纸填写打印《卷内文件目录》(附件 3),包括顺序号、文号、责任者、 题名、日期、页号及备注。填写打印《卷内备考表》(见附件 4),其中“本卷情况说明”填写卷内文件缺损、修改、补充、移出等情况及立卷后发生或发现的问题,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、标注时间;“立卷人”指责任立卷者;“检查人”指本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或主要领导;“立卷时间”指完成立卷的日期。若卷内无情况说明,也须立卷人、检查人签名并标注时间,以示负责。档案盒正面各项内容使用 0.5 毫米黑色签字笔填写完整,包括档号、案卷题名、编制单位、编制日期、保管期限及密级。无密级的无需填写。档案盒侧面标签依模板(附件 5)填写完整,打印后居中粘贴。

3.填写汇总表。将本年度的立卷数量、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并加以说明,并由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或主要领导审阅签字,格式、内容参见《立卷归档情况汇总说明》(附件 6)。

二、归档程序

形成档案材料的部门按《青岛工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及保 管期限表》要求,将应归档材料收集齐全——分类组卷—— 编写页码——装订成卷——拟写档号、案卷题名等——填写打印《卷内文件目录》与《卷内备考表》,核查无误后放入 相应档案盒中——填写打印《档案移交(接收)清单》(附件 7)一式两份——联系档案馆人员移交归档——档案馆人员进行移交质量检查,如遇不合格档案退回兼职档案员进行整改——档案数量、质量核查无误,双方在移交清单签字,各存一份

三、时间安排

部门归档时间
校长办公室、产教融合办公室、工会2024 年 3 月 26 日 8 :00-11:30
党委办公室2024 年 3 月 28 日 8 :00-11:30
学生工作部、武装部、团委2024 年 4 月 2 日 8 :00-11:30
人事处、党委教师工作部2024 年 4 月 9 日 8 :00-11:30
图书馆2024 年 4 月 11 日 8 :00-11:30
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、创新创业教 育中心、教师发展中心2024 年 4 月 16 日 8 :00-11:30
招生、就业、校友工作办公室2024 年 4 月 18 日 8 :00-11:30
科研处、发展规划处2024 年 4 月 23 日 8 :00-11:30
基建处、安全管理处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2024 年 4 月 25 日 8 :00-11:30
资产管理与采购部2024 年 4 月 30 日 8 :00-11:30
网络与信息中心、后勤服务中心2024 年 5 月 7 日 8 :00-11:30
财务处2024 年 5 月 9 日 8 :00-11:30



  附件:

  1.《青岛工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》(试行)

  2.《青岛工学院档案实体分类方案》(试行)

  3.《卷内文件目录》

  4.《卷内备考表》

  5.《档案盒侧面标签模板》

  6.《立卷归档情况汇总说明》 

  7.《档案移交(接收) 清单》

档案馆(筹)

 2024 年 1 月 9 号